更新日期:
2010/04/09 04:11
〔記者林明宏/南投報導〕不滿家樂福南投店標示的促銷價與結帳金額不同,不但超收九十二元且事後態度強勢、毫無悔意,南投市民蕭鈴珍昨日決定向法院提出民事求償,並要求賣場業者向南投縣民道歉;家樂福發言人詹鈴珠對此表示歉意,將深切檢討改進。
業者表示歉意 會檢討改進
南投市民蕭鈴珍除夕當天至家樂福南投店採買,結帳金額一千二百五十元,由於過去曾有多次被大賣場誤算金額的經驗,蕭鈴珍結帳後特別核對,發現賣場的水仙促銷價為三十九元,結帳金額卻為九十五元,當場告知店員金額有誤,賣場主管卻說:「特價品必須先付帳,再另外到櫃台辦退費。」讓蕭鈴珍相當不悅。
蕭鈴珍指出,返家後,逐一核對採購物品,竟又發現賣場促銷九元的「蜜雪蛋糕」,結帳金額竟為十八元,買兩個就被貴了十八元。為求慎重,又前往賣場購買相同商品,並對有爭議的商品拍照,結帳時,水仙花價格已修正為三十九元,蛋糕一個仍收費十八元,買兩個又被貴了十八元,總計被超收九十二元。
蕭鈴珍質疑,家樂福為國際企業,卻利用多數人不會核對發票的習慣,標示低價促銷,卻按原價出售,事後遭消費者抓包才修正,未抓包的部分就不修正。
蕭鈴珍指出,她向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投訴,家樂福收文後,有人透過電話與她溝通,但態度強硬,一再強調是人員疏失,迫使她尋求法律途徑解決這個不愉快的購物經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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